茅臺酒外木箱包裝第一次重大改進,它與我國紙包裝行業發展相關,也與對外貿易發展相關,有一個逐步進步的時間跨度,有一個逐步轉變和完善的過程,我們從中可以看到茅臺酒外包裝所經歷的歲月變遷,留下的濃重的歷史痕跡。圍板箱的長、寬根據托盤的尺寸確定,使用層數可根據承載物的高度來決定,大限度地提高箱體空間的利用率。由于無釘化作業,顯著地降低了工人在裝卸過程中發生工傷的風險。
在《公司志》第九章 產品包裝中載稱:
“50年代初,用木箱,先是35瓶為一箱,后改為30瓶一箱,再改為20瓶為一箱。箱底與酒間以稻草、谷殼為填充,以防運輸中的擠、壓、震、碰撞等。
60年代初為了適應國際包裝慣例,每箱中原來20瓶改為24瓶,木箱兩頭用10毫米鐵皮加固。
1973年,茅臺酒包裝取消稻草裝箱,改外包裝木箱為紙箱,內包裝改皮紙包瓶為彩盒,箱內填充物由稻草、谷殼改為瓦楞紙,每箱的數量減為12瓶”。“
改用木箱包裝為紙箱的原因是消費者認為茅臺酒高檔,包裝低檔;同時木材緊缺,改成紙箱一是包裝外形美觀,二是減輕重量,三是能節約大量木材”。這是茅臺酒外包裝變化的總輪廓,給人們大體的印象。